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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出版的规定
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出版的规定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08-07-01  点击次数:

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材编写和出版的规定

为了改善教学环境,扩展教学资源,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,提高教学质量,我院在近五年内,要加强教材建设,鼓励教师编写教材。

一、教材编写和出版计划

根据学院的”一五”规划,在2005-2010期间,要按照优质、适用的原则,以我院教师独立编写或者为主,组织编写适合于二级分校学生使用的、符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的本科、专科系列教材和编著38本,具体计划如下:

年份

2005

2006

2007

2008

2009

2010

教材

5

7

6

3

3

3

编著

-

-

1

2

3

5

二、教材和编著的编写原则

1.选题

教材的选题必须遵循的原则是:① 本学院教学需要;② 符合本学院学生的实际需要;③ 有一定的用量,原则上保证累计使用2000册以上。

2.作者

教材的第一作者必须已经熟悉本门课程的内容,至少从事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学两届五班次以上,参编人员必须由有本门课的教学经历;对于某些新的课程,市面上没有教材,主编至少从事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学一届两班次以上,第一届作为讲义使用,修改后正式出版。

3.质量

自编教材必须保证质量。教材必须是层次清晰、表达清楚、文笔流畅、错误率不超过万分之五。

4.诚信

严禁剽窃、抄袭,参考、引用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参考文献中列入目录,且在前言中表示谢意。

5.编著

编著不受上述第1和第2条限制,但必须遵守第2和第4条。

三、审批制度

    由自编教材的作者提出申请,经教学指导小组审查,院务委员会审查同意,报学校审批。编著不需要审批,学院可以帮助联系出版。

四、教材的使用

    对学院批准编写的教材在保证了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,但学院将要确保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和优秀教材的比例。

五、署名

    教材和编著必须在前言中注明作者所在单位中南分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信息工程学院

    20063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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